隱私權政策
株式會社eMoBi(以下稱「本公司」)茲依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處理本公司服務之客戶(包含有意使用本公司服務者,下同)的個人資料。
為保護個人資料,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適用於本公司之各部會指導方針及其他相關法令等(以下合稱「法令等」)。
本政策適用於電動車共享服務及其他由本公司營運之服務(以下合稱「本服務」)之使用。
個人資料之定義
個人資料係指個資法所定義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資訊:
- 地址、姓名、電話號碼、出生年月日、年齡、性別、電子郵件地址、駕照資訊、信用卡資訊、本公司為確認身分而另行要求之資訊,及其他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包含能與其他資訊輕易對照,從而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
- 搭載於電動車之行車記錄器所錄製之影片、圖像。
關於使用資訊
使用資訊係指與本服務使用相關之一切資訊(個人資料除外),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資訊:
- 您所使用之本服務內容、使用日期時間、使用次數、使用本服務時之行為等使用內容、歷史記錄、狀況相關資訊(此等資訊包含您使用之手機・智慧型手機種類、IP位址、瀏覽器語言、瀏覽器種類、存取記錄等使用狀況相關資訊)。
- 使用本服務時所刊載之照片、留言及其他資訊。
- 與本服務相關之支付狀況資訊。
- 搭載於電動車之GPS及其使用所需應用程式所記錄之位置資訊。
- 搭載於電動車之行車記錄器所錄製之影片、圖像。
關於客戶資訊之取得
本公司透過以下方式取得個人資料及使用資訊(以下合稱「客戶資訊」)。此外,本公司於取得客戶資訊時,將遵循法令等,不以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而以正當方式取得。
- 由客戶本人於本服務上(包含書面、網站、應用程式)輸入客戶資訊之方式。
- 由客戶本人以電子郵件、郵寄、書面、電話、電磁方式(包含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應用程式功能提出圖像資料等、透過讀取IC晶片提供資訊等)向本公司提供客戶資訊之方式。
- 於客戶使用、瀏覽本服務時,本公司可能取得其歷史記錄等。
- 搭載於電動車之行車記錄器及GPS之使用,係自動附隨於本服務之使用。
關於客戶資訊之管理
於本公司從事客戶資訊管理、利用業務之人員,將對客戶資訊進行嚴格管理,為防止客戶資訊遭不當存取、遺失、洩漏、竄改等,將十分注意客戶資訊之處理並執行其業務。
關於客戶資訊之使用目的
本公司將於取得客戶資訊時另行告知之使用目的,或於以下使用目的之範圍內,使用客戶資訊。
- 為提供本服務(包含電動車之利用、掌握車體位置資訊、實施服務上之措施等目的)。
- 為於會員註冊時及租賃電動車時,進行客戶、承租人及駕駛人之身分確認及使用資格審查。
- 作為依據《道路運送法》第80條第1項取得租賃車輛事業許可之業者,為履行於簽訂租賃契約時製作租賃證明等事業許可條件所規定之義務。
- 為進行與本服務相關之各項聯絡及提供資訊。
- 為進行與本服務相關之請款、支付及其確認。
- 為回收本公司對客戶所持有之債權(包含賠償及代墊交通違規罰款等)。
- 為調查、分析本服務之使用狀況等。
- 為改良、改善本服務內容以使客戶更滿意,或為開發新服務。
- 為調查對本服務之滿意度。
- 為行銷目的之利用,如寄送本服務、新服務及其他各種服務之介紹或通知等(包含顯示為服務客戶最佳化之廣告等)。
- 為寄送本服務、新服務、合作企業服務及其他各種服務之介紹或通知。
- 為解決本服務營運上之問題。
- 為追究與本服務相關事故之原因及事後處理。
- 為防止妨礙本服務正常營運之不當行為。
- 關於營業所之客戶資訊,為營業所之設置、利用、支付及其他與提供本服務相關之目的。
- 為利用於研究(包含與本服務、新服務、與本公司共同研究之第三方所提供服務相關之研究)。
- 為與上述使用目的或另經本人同意之使用目的相關而提供予第三方(但提供予第三方之事宜,應依下述規定辦理)。
關於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方
本公司於以下情形,得於法令等容許之範圍內,將客戶資訊提供予第三方。
- 為協助國家機關、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者執行法令規定之事務時(包含執行與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之共同事業,或執行受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委託之事業)。
- 為共同研究而提供予大學、研究機構時。
- 發生與本服務相關之事故時,為申請汽車保險等所必要時。
- 為與本服務使用相關事故之安全對策為目的,為研擬預防再次發生及其他安全對策,而提供予保險公司、外部研究機構及其他與本公司進行安全對策相關措施等之第三方時。
- 本公司將對客戶所持有之債權(包含賠償及代墊交通違規罰款等)之回收委託予第三方時。
- 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進行行銷或事業開發等時,為與該合作夥伴共同進行行銷或事業開發等而提供予該合作夥伴時(包含以發送合作夥伴提供之商品、服務相關廣告等為目的之提供)。
- 為向本公司事業之相關人士(包含營業所之所有權人及管理人)及本公司之股東及其他資金提供者報告本公司事業狀況,於必要範圍內提供時。
- 因合併、公司分割、事業讓與或其他事由,致包含個人資料之事業被承繼時。
- 本公司於達成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將個人資料之處理全部或一部分委託予他人時。
- 其他法令上容許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之情形。
關於「記錄檔」之使用等
本公司取得客戶使用本服務時自動生成之IP位址、瀏覽器種類、瀏覽器語言等資訊。
此等資訊將用於分析客戶之使用者環境,以提供更佳服務,並防止妨礙正常服務提供之不當行為。
關於「裝置資訊」之使用等
本公司可能取得客戶使用之終端裝置的個體識別資訊等裝置資訊。
此等資訊將用於提供更佳服務,並防止妨礙正常服務提供之不當行為。
關於「Cookie」等之使用等
本服務使用Cookie、網路信標(Web Beacon)、終端裝置識別碼、SDK(以下合稱「Cookie等」)。本公司得透過Cookie等取得使用本服務之客戶(包含有意使用本服務者)之存取資訊、瀏覽資訊等,並用於提升本服務之便利性或顯示適合客戶之廣告。此外,透過Cookie等取得之此等資訊(以下稱「Cookie資訊」)中,不包含可單獨識別並特定客戶本人之資訊。
若客戶不允許於本服務上使用Cookie等,請於客戶之瀏覽器設定中停用Cookie等。此外,停用Cookie等時,可能損及本服務之便利性,或限制您可使用之本服務範圍。
關於本服務所使用之主要Cookie等之傳送對象及內容等,請參閱以下說明。
| Cookie等名稱 | 傳送對象 | 取得之資訊 | 使用目的 |
|---|---|---|---|
| Google Analytics | Google LLC | 使用者瀏覽之頁面URL、裝置資訊等 | 藉由掌握本服務之使用狀況,以提升服務品質,並為滿足使用者之進一步需求提供更佳服務。 |
| Meta | Meta Platforms Inc. | 網站等之造訪、行為歷史記錄資訊 | 活用廣告發布業者之廣告服務(多媒體廣告/再行銷/再鎖定功能),於造訪過本服務者造訪特定頁面時發布通知(廣告)等,以進行符合客戶興趣之廣告發布。 |
| Google LLC | 網站等之造訪、行為歷史記錄資訊 | 活用廣告發布業者之廣告服務(多媒體廣告/再行銷/再鎖定功能),於造訪過本服務者造訪特定頁面時發布通知(廣告)等,以進行符合客戶興趣之廣告發布。 | |
| Clarity | Microsoft Corporation | 關於使用者滑鼠移動之資料、關於特定網頁之效能資料等 | 活用廣告發布業者之廣告服務(多媒體廣告/再行銷/再鎖定功能),於造訪過本服務者造訪特定頁面時發布通知(廣告)等,以進行符合客戶興趣之廣告發布。 |
| HubSpot | HubSpot Inc. | 裝置識別資訊、IP位址、瀏覽器資訊、網站造訪、行為歷史記錄資訊 | 藉由掌握本服務之使用狀況,以提升服務品質,並為滿足使用者之進一步需求提供更佳服務。 |
| Stripe | Stripe Japan株式會社 | 裝置識別資訊、IP位址、瀏覽器資訊、支付交易資訊 | 為偵測、防止不當使用、執行支付處理、本人驗證及提升服務品質。 |
關於「假名化處理資訊」
本公司可能將個人資料加工為使客戶個人無法被識別之假名化處理資訊(係指個資法所定義之「假名化處理資訊」,下同),並加以利用。
本公司於本服務提供期間,於製作基於客戶個人資料之假名化處理資訊時,將刪除可識別個人之資料項目或以隨機字串取代,藉由將資訊一般化以製作假名化處理資訊。
本公司將於本政策所載之客戶資訊使用目的範圍內,正當處理假名化處理資訊。
由本公司進行之個人資料更正
個人資料中,如市町村等名稱及郵遞區號、金融機構名稱或信用卡有效期限等資訊,若有變更而對本服務之使用或請款造成妨礙時,本公司可能變更已註冊之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性
本公司將所取得之客戶資訊,安全保管於一般網路使用者無法存取之環境下的伺服器中,並致力於防止不當存取、遺失、毀損、竄改或洩漏。
免責・注意事項
關於客戶資訊,若因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過失而對客戶造成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關於您本人之資訊,請嚴格管理,以免遺失、忘記或被第三方知悉。
本政策之變更及最新版政策之確認
本公司將致力於適時改善本政策,並於必要時,隨時變更本政策。此外,本政策中依法令需取得您本人同意之事項若有變更,變更後之政策將適用於已取得同意之客戶。
使用本公司服務前,請確認最新版之本政策。
個人資料之揭露、更正、停止使用等程序
依據個資法,您得向本公司請求揭露、更正、停止使用等個人資料。
洽詢
關於本公司客戶資訊處理之意見、提問、申訴、個人資料之揭露、更正、停止使用等,或其他與客戶資訊處理相關之洽詢,請聯絡以下窗口。
株式會社eMoBi
地址:〒105-0004 東京都港區新橋5-25-1
語言
本政策以日文作成,並翻譯為英文及中文。日文版為正本,英文版及中文版係為參考而作成。此等各語言版本間若有矛盾牴觸,應依日文版、英文版、中文版之順序優先適用。
附則
2024年12月23日制定
2025年3月14日修訂
2025年9月11日修訂